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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超短期融资券银行承销商遴选项目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日期:2025-06-05 17:37:14 浏览:658 来源:


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超短期融资券银行承销商遴选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组织框架协议招标,现公开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竞标。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超短期融资券银行承销商遴选项目

标段名称: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超短期融资券银行承销商遴选项目

1.2招标编号:G99425368250605021

1.3建设(交货、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1.4招标内容及范围: 遴选20家银行(如候选入围供应商不足20家,则只选取满足审查要求相应数量的单位),为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不超过4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提供银行间交易商协会短期融资券承销服务,具体服务内容详见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1.5本次供应商备选库有效期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关于超短期融资券批复文件之日起2年。具体承销项目服务时间为与招标人签订承销合同之日起至最晚发行债券兑付时止

1.6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如下满足国家现行标准

1.7其他: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框架协议招标公告附录。

2.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2.3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竞标;每个供应商允许中1个标

2.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将被否决。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应当在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进行注册登记。

3.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6日至20256  10 23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竞标标段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3.3招标文件下载时须支付平台服务费500/标段,一经支付不予退还。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6 19  0930分。

4.2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所竞标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供应商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平台”)将拒收。

4.3投标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在湖北交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http://www.hbctgs.com/上发布。

6.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分法

7.其他

/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6号东塔23

联 系 人:胡女士

联系方式:18963981631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武汉光明中心34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27-84668396

 

监管部门:交投纪委派驻纪检二组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湖北国展中心东塔23

联系人:李主任

电话:027-87576666

异议渠道:供应商登录“平台”在“异议管理”菜单以书面形式提出
招标公告附录:

附录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最低要求

1)法人机构(总行)具有相关监管机关颁发的资质证明: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资质文件或公示信息截图;

2)如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需提供总行业务授权文件;若无请附情况说明。

注:

1、投标人应提供加盖公章的承销资质文件或公示信息截图的扫描件。

2、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提供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营业执照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3、同一总行不得授权多个分支机构(或分公司)参与本项目,否则其投标文件均将被否决。

 


附录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最 低 要 求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3、没有被行业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4、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注:

1、本表中“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的3年,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投标人按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投标人信誉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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